检察动态 检务公开 机构职能 理论研讨 以案说法 法律法规 12309中心 机关党建 党务政务公开  
首页-->二七区人民检察院-->以案说法
遇到校园欺凌怎么办?检察官一次讲明白
】编辑:宣教科  来源:二七区人民检察院   时间:2024-04-07 10:21:06  浏览 人次

    

3月30日,浙江省东阳市委宣传部、市关工委、市教育局举行“阅东阳 润童心”系列活动第九期,东阳市检察院检察官受邀作“加强自我保护 远离校园欺凌”主题讲座,来自全市各中小学50余名学生和家长参加活动。

“打、骂、吓、传、毁……这些都是欺凌行为。”讲座伊始,检察官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和检察办案实际,为在场学生和家长讲解校园欺凌的定义、主要行为和可能涉嫌的犯罪。

检察官清晰而又简洁地向大家阐明校园欺凌的具体行为:“打”,指打架、斗殴,对身体进行伤害,故意伤害、寻衅滋事、聚众斗殴是检察机关办理的涉及校园欺凌的主要犯罪类型;“骂”,指辱骂、中伤、讽刺、贬抑受害者,公然辱骂他人或者造谣损坏他人人格的,可能构成侮辱罪、诽谤罪;“吓”,指恐吓、威胁、逼迫受害者做其不愿做的事情,可能构成抢劫罪、敲诈勒索罪;“传”,指传播谣言,人身攻击,除了群体之间的传播,还要特别警惕网络传播;“毁”,指损坏受害者的书本、衣物等个人财产,除了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,还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。

“除了欺凌者和被欺凌者,往往还存在看热闹不嫌事大,甚至煽风点火的人……”随后,检察官对校园欺凌常见的几类人群进行梳理归类和展开分析。据介绍,校园欺凌中,除了欺凌者和被欺凌者,还有协助欺凌者、煽动者、逃避者、反欺凌者等等。对校园欺凌行为中的各个角色进行分析后,检察官语重心长地教育孩子们,对欺凌行为不能冷眼旁观,要坚决说“不”。

当天的讲座还吸引了许多家长前来听讲,“我特别想跟家长们说一句,当孩子遇到欺凌时,你们的正面回应、鼓励支持和积极作为特别重要!”检察官特别为家长朋友们延伸讲解了如何应对孩子被欺凌的情况,并与部分家长展开互动交流。


 
Copyright - 2011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检察院. All Rights Reserved
地址:郑州市交通路166号 联系电话:0371-68712000 豫ICP备09007073号
技术支持:山谷网络